新野法院建立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新机制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7-11-02 16:06:07


    为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人民司法人民性落实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新野法院推出了建立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新机制。

    开展一村“一干四警”联系人民群众走基层活动。该院将贴近实际、贴近民生、贴近群众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每周四全院干警为一村“一干四警”走基层活动日,深入全县各乡镇、村排查纠纷,化解矛盾,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

    完善巡回审判工作制度。要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群众,秉承“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把巡回审判、就地调解,作为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主要方式,切实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做好巡回审判的安全保障,确保巡回审判率不低于40%。

    建立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对审(执)结的各类案件,由审管办每月对审执结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群体性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存在信访苗头的案件,由主管院领导或庭长带队、有关业务庭参加实行重点、专项回访。回访主要围绕司法公正、办案效率、诉讼程序、调解工作、辩法析理、对待当事人态度、司法廉洁、审判作风、司法水平和能力、裁判文书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以便全面了解和掌握双方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实行案件回访定期通报和年终考评制度,奖优罚劣,并将案件承办人、各业务庭案件回访落实情况、回访效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建立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成员联络制度。加强与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成员的联络,建立科学、畅通、有效、透明、简便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促进人民法院多方位、多视角认识、分析和处理案件,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法院工作。

    今年以来,该院深入基层巡回审判386件,排查化解各类纠纷1265件,防止矛盾激化254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214件,为群众办实事123件,向贫困群众捐款11200元,捐物267件,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赢得了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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