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上了黑名单 贷款泡汤了

发布时间:2017-11-08 09:56:31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张延波 王 宁)“喂,是新野法院法官吗,我马上把执行款打过去,你们看能不能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11月6日,新野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被执行人任某电话,称自己被法院上了失信黑名单,不能从银行贷款,忙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义务。

    原来,任某系湖北省一建筑公司老板。2010年,任某在承揽新野县某小区建筑工程时,租赁了申请执行人南阳市某设备租赁公司的机器设备,欠下4万元。工程施工完之后,任某离开新野,欠申请人的租赁款也一直推脱不还,无奈之下,本案申请执行人南阳市某设备租赁公司将任某告上法庭,并赢得诉讼。案件判决生效后,因任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任某一直利用和执行法院距离遥远,不把法院执行当回事。可他没想到的是,法院将他纳入黑名单后,和银行已谈好的贷款因诚信问题不能得到审批,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文章出处:11月8日《南阳晚报》第W5版:南阳法苑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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