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构筑“四高”工作模式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0-11-23 09:04:33


    在司法活动中,新野法院紧紧围绕 “三项重点工作”,构筑“四高”工作模式,全力满足公众的司法需求,强力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一是高起点改善诉讼环境。改建了多功能的立案大厅,为诉求当事人提供设施齐全、服务到位、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设立了院长接待室及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联调窗口,配备了公用电话、传真机等便民设施设备,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是高效率加强立案调解。制定了《立案调解工作规定》,成立专门的立案调解小组,并将立案调解纳入审判质效考评体系中,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

   三是 高标准提供便民服务。从来访咨询、导诉服务,到立案收费、案件移送等实行“一站式”服务、流程化办公。同时,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司法救助,开设了“弱势群体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

    四是高质量开展巡回审判。设立专项巡回审判庭,并注重固定法庭与流动办案相结合、巡回审判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努力实现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审判效率、化解矛盾纠纷、改进司法作风、关注民意民生的目标。今年以来。该院采取巡回办案方式共审结案件300余件,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王星韬 王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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