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离婚后不返还彩礼 她成了“老赖”

发布时间:2017-11-15 10:06:21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延波 侯祎斌)结婚两年后,妻子外出,一直未归,丈夫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11月13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被执行人田某在被依法拘留后,履行了返还4万元彩礼钱的义务。

    樊某和女子田某于2013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感情不和,二人经常发生争吵。田某于2015年6月外出,此后一直未归,樊某便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并要求田某返还结婚时支付的彩礼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樊某和田某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由于给付彩礼导致原告樊某家庭生活困难,遂判决双方离婚,田某适当返还彩礼4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田某一直声称没钱返还,并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

    在11月13日的凌晨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将田某堵在了家中,并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看到躲避执行无效后,田某在拘留所联系家人送来了执行款,该案遂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2017年11月15日《南都晨报》C6版    


责任编辑:王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