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延波 吕云琢)11月15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赡养纠纷,让八旬老汉老有所养。
韩老先生和老伴儿育有两子一女,现均已成家。2008年,老伴儿去世后,韩老先生因患有肺气肿,常年需要看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由于子女们平时工作忙,韩老先生只好请保姆照顾自己,每月的退休金除去保姆费用,剩余部分不能满足买药及正常生活开支。无奈之下,韩老先生要求两个儿子每月支付一些赡养费,儿子们却以老人有退休金为由拒绝给钱。韩老先生遂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赡养费。
案件判决生效后,两个儿子未主动履行义务,韩老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在采取拘留、罚款乃至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后,两名被执行人才拿出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