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11月13日,新野法院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被执行人田某在被依法拘留后,履行了返还彩礼钱义务。
该案申请执行人樊某和田某于2013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田某从2015年6月外出一直未归,樊某便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并要求田某返还结婚时支付的彩礼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樊某和田某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由于给付彩礼导致原告家庭生活困难,遂判决双方离婚同时,判决田某适当返还彩礼4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田某一直声称没钱返还,并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11月13日凌晨,执行法官将田某堵在了家中,并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看到躲避执行无效后,田某在拘留所联系家人返还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