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买不了高铁票 “老赖”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8-01-23 09:22:02



    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通讯员张延波吴瑞峰)“李法官,我打算回家过年却买不了高铁票。我马上还钱,你看能不能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1月21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孙某的电话。

    原来,本案的被执行人孙某系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的被执行人。2017年3月,被告驾车与申请执行人梁某发生碰撞,造成梁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鉴定,孙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梁某负次要责任。法院判决孙某赔偿梁某5.3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某在赔偿梁某3万元后,剩余赔偿款一直不予履行,无奈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孙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主动履行义务,并企图去外地打工躲避法院执行。鉴于此种情形,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果断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等,所以才有了开头的一幕。据悉,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新野县人民法院对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做到应纳则纳,准确纳入,同时加强联合信用惩戒,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文章出处:1月23日《河南法制报》第05版:法治暖新闻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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