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多项措施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25 08:12:36


    在司法活动中,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以增强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关心和支持。

一是健全联络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机制,形成专兼结合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网络。

二是及时主动报告法院工作。每届人代会期间,派出征求意见小组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归纳梳理,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汇报,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

三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对人大转来的信访案件,指定专人负责,逐案登记,归口办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对重点案件,由院长亲自督办,对一时难以办理的案件,主动做好与代表的沟通,及时向人大说明情况、反馈信息,报告工作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是强化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采取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法院工作、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措施,使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形成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供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信息,采取组织旁听与随机旁听相结合、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旁听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监督,并征求代表意见,改进工作,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来源:南阳市法院网

责任编辑:王星韬 王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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