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六个明确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0-11-25 10:09:19


    岁末年初,新野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六个明确”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力维护诉求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依法及时妥善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三农”工作保驾护航,为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快捷、高效的措施,尽快妥善审理、执结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力争“双节”前取得阶段性成果,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要求,细化责任,确保全员参与,合力化解纠纷。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从组织上保证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是明确案件范围。明确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包括: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务报酬案件;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

    五是明确工作要求。要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梳理工作,对新收和正在办理的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社会保障的等各类案件进行排查,建立案件台帐;要开辟案件受理绿色通道,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要多措并举,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是明确工作责任。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到位、工作敷衍的要严肃查处;对案件办理不及时、工作疲沓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王星韬 王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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