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采取多项措施惠及特困群体,赢得了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称赞。
对涉及“五保户”、孤寡老人、孤儿、农村特困户的涉诉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用;
对涉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进城务工农民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依法实施诉讼费缓、减、免措施。
建立特困群体诉讼“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在刑事审判中,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或者本人确无经济来源、无力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及时指定辩护人;
在民商事案件中经审查诉讼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建议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先行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的决定,待案件审结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受援助当事人诉讼费的减免。
对涉及被执行人因下岗、重病、残疾或企业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确无或暂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生活困难符合意见规定的均可享受相关救助。
今年以来,共为弱势群体发放司法救助款16万余元,惠及了特困群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