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这个“老赖”真奇葩 出具假收条赖账

发布时间:2018-11-26 09:43:54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宋豫 吴军)房屋建好后欠施工方1万元工钱,不仅不还竟写下一个假的收条。11月20日,该案经新野县人民法院查明,依法判决被告马某支付原告吕某建房工钱1万元。

    吕某和马某均系新野县施庵镇人。2015年3月,吕某和马某双方口头协商约定,由吕某组织人员施工为马某建房屋一座,协议之后吕某便组织人员施工。房屋建好后,马某欠下工钱1万元未付,但马某称已经付清,双方遂引起纠纷。

    经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债务应该清偿。被告马某辩称已付清工钱,并出具了收条,但经过字迹鉴定该收据不是原告吕某本人书写,故辩解理由不足,依法不予采信。依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11月22日《南都晨报》第C5版:警法 

责任编辑:曹亚静    

文章出处:新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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