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拒绝报告财产情况 “老赖”被拘15日

发布时间:2018-06-21 10:58:21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胡晓飞 张朝凤)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赴郑州,将正在某饭店吃饭的王某、毕某控制并带回,并分别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2014年,王某向东某、林某各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东某、林某多次追要无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王某同意在2016年6月6日前偿还借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王某对毕某享有到期债权。经法院依法通知,毕某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剩余款项拒不支付。被执行人王某、毕某拒绝报告当前及收到法律文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法院决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万元的处罚;对毕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

    文章出处:6月21日《南都晨报》 第C5版:警法

责任编辑:曹亚静    

文章出处:新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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