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转换角色妥善处理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10-12-03 09:10:44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把推动社会和谐作为工作的落脚点,转换角色妥善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诉上访,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100%。

    一是做好“协调员”。 把“协调”工作贯穿于行政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吃透案情,及时发现案件的矛盾点和突破口,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制定相应协调方案,使协调方案明确化。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协调,使协调方式多元化。今年审结的124件行政案件中,有120件撤诉结案,撤诉率达97%。    

    二是做好“裁判员”。 制定了《行政审判规则》、《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审限跟踪管理制度》等,使办案各环节跟踪、警示、惩戒等功能得到强化,有效提高了案件质效。对新类型案件多研究,多咨询,拿准政策,吃透法律。庭前注重引导,裁判注重说理,判后注重答疑,案后注重回访,促进官民关系和谐。

    三是做好“辅导员”。 开展研判指导,对办理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分析梳理,找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常见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群众权益造成的损害。同时,不定期的举办法制讲座,为行政执法人员解疑释惑。今年以来,该院为行政执法人员授课6人次,培训人员300余名。

    四是做好“调研员”。对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在提高自身审判业务水平的同时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提供参考,为县委、政府的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责任编辑:王星韬 王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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