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记者李云平 通讯员宋豫 陈金波)新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的司法理念,把司法为民贯穿到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采取多项服务举措,受到群众好评。
该院要求,在接待群众询问时,第一个被询问的法院工作人员,要负责引导和释法,区别情况认真对待,不得推诿。实行诉讼导诉制。即在立案庭和各法庭分别设立导诉室,指定专人具体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引导当事人顺利诉讼。各法庭对老、弱、病、残及偏远村庄的群众诉讼,由审判人员上门预约立案。对因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受损害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以及老、弱、病、残当事人,在立案时依法采取诉讼费缓、减、免等措施,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同时,该院在立案大厅和各人民法庭设立当事人专用休息室,并配备了桌、椅、茶水、笔、墨、纸张等,给群众以人文关怀。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简化立案和诉讼程序,由承办人到当事人所在地公开审理,即调、即判、案结事了,减轻群众诉累。审理农民工案件、涉民生案件优先办理制,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提出异议、疑问的,由原审判庭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就裁判有关的程序、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裁判结果及理由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对当事人需要查询、摘抄、复制庭审笔录、裁判文书、原有证据的可凭身份证经审批后直接到院档案室免费查询。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8年5月8日《南阳日报》A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