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执行干警 二次拘留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9-04-01 15:35:16


“拘留就拘留,不就十五天嘛,资当进去度假了。”在河南省新野县拘留所大门前,被执行人王某口出狂言,态度嚣张。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王某及其丈夫都是被执行人,却在借钱之后以各种理由拒不还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多次上门寻找两人,在这次寻找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门缝看到正在家中后院晒太阳的被执行人王某,谁知王某很是警觉,在听到有人敲门后,立即躲了起来,拒不开门,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便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让专业开锁人员强制开锁,强行将被执行人王某押上车,王某见执行干警动了真格,便开始服软,一路哭诉,却始终不提履行判决义务的事。新野法院执行局以其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下达了对王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得知自己将要进拘留所,逃脱无望之时,王某便开始骂骂咧咧,用极为难听的话语侮辱执行干警,且丝毫没有还款意思,鉴于被执行人态度恶劣,严重阻碍法院执行,新野法院执行局在十五天后再次对王某进行了司法拘留。

执行工作中,拘留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实践证明其能起到的威慑教育作用是强大的。但不可否认,有些被执行人认为法院最多就拘留15日,期限届满后也只能放人,这种想法让他们态度嚣张,肆无忌惮,从而不配合执行。如果拘留届满,被执行人仍然不接受教育,妨害抗拒执行,可见其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或者认为自己可“一拘了事”。此种情况下,便可依法对其进行二次拘留,打破其不切实际的幻想。

责任编辑:赵晓东    

文章出处:新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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