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布时间:2019-01-09 08: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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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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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郑娜 赵晓东
近3年来,新野县人民法院上庄法庭审结案件967件,年均结案300件以上,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一次;干警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5人次,庭长杨波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荣获全市优秀法官称号两次、市“双争”先进个人称号一次。
上庄法庭积极探索农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当事人利用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切实减少纠纷解决的层次和环节,减少化解矛盾的成本支出,构建纠纷解决的多元机制,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状态。
2018年3月份,干警于永国接待了哭哭啼啼的史女士,史女士称她想和丈夫离婚。仔细询问后,于永国了解到,这个家庭原本很和睦,但史女士的丈夫王某学会打麻将后,不仅经常输钱,还拿老婆孩子出气。于永国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王某表示愿意痛改前非,善待老婆孩子。见丈夫这样表态,史女士表示愿意考察王某一段时间,暂时不再要求离婚。半个月后,于永国再次与史女士联系,史女士称她已经和丈夫重归于好,并向于永国致谢。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上庄法庭坚持以巡回审理、假日法庭等方式为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法庭根据辖区群众在赶集日上街办事的特点,规定凡是赶集日,不论是否为法定节假日,一律安排专人接待。对“三养”案件、涉农民工资案,一律先立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凡是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按规定报分管院长审批后实施司法救助,适当减、免、缓诉讼费,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
该法庭工作人员坚持巡回办案不徇私,拒礼拒贿,在生活和工作中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友不交、不正之地不去,时时刻刻维护人民法官的形象。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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