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黑帮”人员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03-28 09:12:46
殴打村民 强迫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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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黑帮”人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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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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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付栓)3月26日,新野县法院对李某涛等四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破坏选举、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李某涛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3年10月以来,赵某洋(已判刑)在新野县新甸铺镇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两间三层房屋具名“辉煌公司”作为据点,网罗、豢养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和有前科、劣迹人员,购置关公刀、砍刀等管制刀具。赵某洋还向笼络人员显示其购买的枪支,以树立威风。全部成员以赵某洋的个人意志为行为准则,遇事接到指示后统一行动,逐渐形成了以赵某洋为组织领导者,李某涛为积极参加者,其他人员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李某涛等四人多次实施殴打村民、强行交易等犯罪活动,通过和赵某洋等人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对相应区域和行业形成了重大恶劣影响,其行为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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