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平台,成功拍卖一处房产,该房屋原为被执行人时某所有。2017年,于某因借款纠纷向法院起诉时某,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时某还款95200元。在执行程序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之后因时某未履行和解协议,于某便向法院申请了恢复执行。在本次执行程序中,因被时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承办法官便依法对其房产进行询价、评估、拍卖。据统计,本次拍卖竞价周期为1天,吸引围观人数4125人次,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拍人数7人。拍卖期间竞价34次,最终成交价为399920元。

网络司法拍卖改变了传统的拍卖模式,竞买人可以不受地域限制,随时随地通过网络参与竞拍,这样不仅扩大了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范围,也提高了拍卖的参与率。以网络的形式进行司法拍卖,使交易内容和交易规则以更为公开透明的方式展现给大众,整个拍卖流程在透明机制下运行,真正实现了司法拍卖工作的公正与公开。因为网络平台本身存在受关注程度高,发布信息多等特点,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来参与竞拍,由此提高了拍卖效率,从而提高了债权清偿率,有利于执行案件的执结。
目前,网络司法拍卖已成为法院迅速将被执行人财产变现的重要手段,是法院执行攻坚的“助推器”。在疫情防控期间,新野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推进执行案件执结,极大增强了执行案件的司法透明度和执行效率,竞买人足不出户便可了解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发挥了网拍在疫情期间的最大优势,确保了执行工作有条不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