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法院坚持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多措并举,为弱势群体撑“绿荫”。
一是采取措施,方便群众诉讼。为“三养”案件,抚恤金、养老金、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涉及下岗职工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案件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的对其诉讼费实行减、缓、免。二是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在院机关开办司法救助窗口,挂牌办公,负责对告状救助的群众接待、咨询。三是由院长带队组成巡回法庭,为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的教助对象提供诉讼方便。四是开通司法救助热线电话,由立案庭轮流值班,节假日不休息。五是对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今年以来,新野法院共审结涉及特困弱势群体、农民工工资、“三农”、“三养”劳动报酬、涉及下岗职工劳动合同等案件32件,共减、缓、免诉讼费9余万元,使16户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受益于司法救助,依法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