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他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座右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被评为“南阳市优秀法官”3次,2016年被评为“南阳市十佳法官”、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他就是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瑞峰。

为党为民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吴瑞峰1999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先后在新野县人民法院上庄法庭、城关法庭、刑庭、执行局工作,现任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工作以来,吴瑞峰始终怀着一颗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修养,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吴瑞峰说,刑事案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要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起刑事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2012年7月,吴瑞峰承办了南阳市2012年打黑除恶第一号案:被告人刘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这是新野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审理此类案件,厚厚的30几本侦查卷宗,摞起来足有一米多高。经细致的审查阅卷后,吴瑞峰写出了230多页的审查笔录,提出庭审预案,经与院领导、合议庭成员多次商议、研究,制定出了详细的审判方案。
此次庭审共调集法警60名,武警12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代表60人现场旁听。持续了整整4天的庭审就是一场紧张的、考验意志和智慧的战斗。最终,诉讼参与人和旁听各界代表均对庭审给予高度评价。随后,吴瑞峰认真细致地制作了长达153页的刑事判决书,圆满审结了此案,给与了犯罪分子应得的惩罚,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也为新野县人民法院审判大型案件积累了经验。
严谨细致 重视司法人文关怀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在刑事审判庭工作期间,吴瑞峰没有将目光仅停留在案件表面,而是深入到案件背后进行思考,以严谨细致关爱之心对待每一个失足的孩子,体现出司法的人文关怀。
在审理李某抢劫一案中,被告人李某刚满14周岁,作案动机单纯,手段简单幼稚,情节较轻,作案具有偶然性。在判决前,吴瑞峰多次到李某所在的学校、社区了解其家庭情况和平时表现,发现他在学校成绩较好,其父在外地做生意,这次走上犯罪道路是受他人唆使,一时冲动而临时起意。案发后李某非常后悔,写了多封悔过书。吴瑞峰为了能够挽救李某,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多次与学校协调,并邀请公诉人、辩护人及被告人父母等举行了帮教座谈会,制定了帮教计划,最终李某被判免予刑事处罚,真正把教育、感化、挽救落到实处。
敢打硬仗 提高执行案件质量
2017年4月,在最高法“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最艰巨的时候,吴瑞峰调入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入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中。
此后,吴瑞峰狠抓执行案件的质量与效率。为了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他召集大家加班加点学习执行方面的法律法规,让有经验的老同志在工作中传帮带,加快新同志进入熟练工作状态的速度,多次联合公安部门到拘留所训诫老赖,有力震慑了大批企图抗拒执行到底的被执行人,并先后多次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专项执行行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后,为巩固成果,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吴瑞峰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全流程分段执行机制,制定案件承办人值班接待制度,畅通当事人与办案法官的沟通渠道,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有效减少了信访投诉增量,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