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院领导王舒同志带领综合审判庭工作人员分别来到新野县自然资源局、新野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新野县公安交警大队进行学习交流。


综合审判庭一行到新野县公安交警大队学习交流
在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双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学习,对相关实施条例进行了研讨交流;在与新野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的交流过程中,双方就综合执法范围、主体,行政案件中的处罚权、处罚依据和裁量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学习。在与新野县公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同志的座谈会上,双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实施条例进行了学习,就行政处罚案件中取证、送达、处罚程序等环节进行了深入研讨。

综合审判庭一行到新野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学习交流
法院与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交流沟通有助于双方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工作水平,是转变观念作风、求真务实上进的具体表现。据悉,新野法院已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下一步,新野法院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作风,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主责,与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对法治新野建设进行更多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