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自治签订协议 岂容事后撒泼耍赖

——法警队协助法官释法答疑稳情绪

  发布时间:2023-03-30 16:57:25


2023年3月24日上午9点,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审判楼二楼调解室有吵闹声,迅即寻声到达现场了解情况。

原来,案件当事人王某,系其与原告邓某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我院在对该案诉前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王某于2022年元月30日前支付原告邓某赔偿款4万元。后因王某未依约履行,邓某随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对调解协议的内容提出异议,认为当时没有考虑清楚,现在后悔了,要求法官变更协议内容未果后,恼羞成怒,才出现了开头述情。

法警队巡逻小组到达现场亮明身份后,对其宣讲了诉讼场所内的制度规定及其效力,告知其当前完结行为的性质及扰乱诉讼场所秩序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后,王某慢慢认识到表达诉求方式的错误和行为持续或升级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其情绪逐渐趋向平和,行为回归理性。随后,巡逻小组在现场积极配合法官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使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法于法无据,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同时劝诫王某积极履行调解协议内容。

法警提醒:经人民法院居中主持调解,当事双方平等自愿取舍其权利,承诺负担相关义务而订立的民事调解协议,双方一经签字旋即生效,且该类调解协议法律赋予了其强制执行的属性。负担义务方,当本着敬畏法律的虔诚之心,崇尚守法诚信的基本价值标尺,积极履行责任义务,为修复破损的民事法律关系,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公民的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胡晓飞    

文章出处:胡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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