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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姚烽陈金波)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汉城法庭运用微信和互联网庭审,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2年2月25日18时许,马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新野县大桥路东段处时因会车操作不当倒地,与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马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与原告马某联系,法官告知其在事故中应承担一半的责任,并对其请求的赔偿数额进行准确核算,经过耐心劝说,最终原、被告均同意法官提出的5000元赔偿意见。由于原告马某在外地务工,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法官运用互联网开庭,双方在线上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微信转给书记员5000元,书记员当场转给被告,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