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汉城法庭审理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一起赡养费纠纷,经过承办法官陈金波和团队办案人员的耐心调解,两起案件均调解结案,妥善化解了当事人矛盾,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件一:原告陈某甲、被告陈某乙双方位于新野县城郊乡某村的房屋南北相邻,两座房屋之间有集体土地部分1.3米过道,现原告房屋墙体炸裂需要从房屋后面进行维修,被告陈某乙在房屋两侧过道建有院墙阻挡,经司法所及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拆除院墙并赔偿损失。
案件二:原告刘某现年82周岁,体弱多病,被告刘某系原告长子,被告长期未对原告尽到赡养义务,双方矛盾越积越深,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1500元及后续医疗费。
当天上午9时,法官和书记员来到新野县城郊乡某村,经过对现场进行调查,原、被告双方房屋之间的1.3米过道,其中0.6米是村集体土地,0.7米是原告宅基地,现被告在过道两侧建有院墙阻挡原告进出。法官本着邻里和平友好相处原则,先从多年邻居感情入手,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再通过“背靠靠”调解方式,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最终,被告同意拆除其在过道两侧建的院墙,并主动承担案件诉讼费,双方握手言和。

相邻权纠纷成功调解 双方握手言和
上午10点40分左右,法官和办案人员匆忙赶回法庭审理另一起赡养费纠纷,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陈述,原告刘某称其长期体弱多病,但被告从未履行赡养义务;被告吴某辩称其姊妹四个,由其一个人支付赡养费1500元负担过重。法官掌握矛盾症结后,以亲情、伦理、法律等多方面为切入点,对双方分别沟通劝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彼此难处,并结合以往实践释法说理。经过法官的努力引导,被告认识到赡养父母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500元,并承担25%后续原告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至此,老人的生活费用得到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也得到了实质化解,亲情得到了修复。
下一步,新野县人民法院汉城法庭将继续秉承“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在审理案件中注重家庭关系修复、邻里关系和谐等原则,杜绝“一判了之”,努力实现情、理、法相互融合,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心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