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法院:用足“立案容缺”机制 为企业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4-03-05 10:04:58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大维护企业利益,新野法院对涉企案件在立案时,善用“立案容缺”机制,减少企业因材料不全而多次往返情况,从而更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容缺”受理:当事人在提交立案材料时,如因某些非关键性材料的缺失或不足,可先行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和期限。这样可以避免当事人因小错误而反复提交材料,提高立案效率。

材料补充:在容缺受理的基础上,给当事人一定的期限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审查与立案: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及时进行审查。如材料符合要求,将正式立案并启动后续诉讼程序。如材料不符合要求,会要求当事人再次补充或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新野法院因立案容缺受理机制方面的工作在足、细、实上下功夫,切实让群众体会到法院便民诉讼的实惠,也提高了立案效率,更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胡晓飞    

文章出处:新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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