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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法院:调解后跟进回访 促履行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4-12-27 15:55:58


2024年12月27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汉城人民法庭成功督促履行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得以兑现。


2024年6月30日,梁某驾驶电动车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车追尾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梁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原告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梁某赔偿医疗费7831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坤亚通过背靠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庭赔偿原告500元,剩余7331元由被告于2025年1月1日前赔偿完毕。


在案件调解后,法官并未不管了之,而是持续关注后续履行进展,定期回访督促履行,眼看履行期限将至,被告迟迟未履行剩余款项,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告知其不按期履行一旦被申请执行的法律后果等,通过释法说理,被告愿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法官将双方约至法庭,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庭将剩余赔偿款履行完毕。

“案结”只是起点,“事了人和”才是司法的最终目标。下一步,新野县法院将始终秉承“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持续贯彻“调后回访+督促履行”的工作方针,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切实从“执源”上缓解执行压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责任编辑:胡晓飞    

文章出处:新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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