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及时把救命钱送到病床前

  发布时间:2011-05-19 08:10:29



新野县法院及时把救命钱送到病床前

    感谢法院领导!谢谢执行法官……!大热的天气你们把救命钱给我送来了!我和家人一辈子也忘记不了你们的恩情……。这是患重病住院躺在病床上,申请执行人王彦的妻子李某含着眼泪感激的说出这番心里话的。王彦并当场拿出300元钱,感谢执行法官吃顿便饭,被婉言谢绝。

    申请执行人王彦与被申请执行人王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新野县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王彦欠款112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王某无偿还能力。新野县法院在得知申请执行人王彦的妻子李某患重病住院,急需现金治疗时,院党组书记、院长龚超随即指令执行局局长柏延波,并言明人命关天,治病救人紧迫,决不能耽误,先由法院垫付给申请执行人此款项。执行局局长柏延波即刻筹措现金,执行人员冒着30多度高温,于5月18日将现金送到百里之外,住在南阳市肿瘤医院住院治疗的病人床前,这时,已是中午12点半钟。

    今年以来,新野县人民法院共为“五保户”、“孤寡老人”、农村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予以司法救助,先予垫付钱款16余万元,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王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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