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为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人民司法人民性落实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建立案件调查走访、回访制度,要求法官做到“凡办一案、走访一片”。
该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进行调查走访、回访,总的要求是“凡办一案 走访一片”。尤其对于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宅基地、侵权纠纷等案件,均要走访当事人、邻居及所在村组干部,深入了解发生纠纷的起因,广泛征求意见,为全面彻底做好化解矛盾打下坚实基础。对审(执)结的各类案件,也要求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群体性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存在信访苗头的案件,由主管院领导或庭长带队、有关业务庭参加实行重点、专项回访。回访主要围绕司法公正、办案效率、诉讼程序、调解工作、辩法析理、对待当事人态度、司法廉洁、审判作风、司法水平和能力、裁判文书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以便全面了解和掌握双方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案件承办人、各业务庭案件回访落实情况、回访效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