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账 外孙竟偷外公家电视机

  发布时间:2009-07-07 10:19:52


    为偿还莫须有的孽债,一名男子竟将外公家的电视机、洗衣机、液化气灶等物品偷出抵账。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月19日,新野县新甸铺镇人武某以王刚盗窃其现金500元为由,向王刚索要现金2000元。王刚的母亲给了武某1000元后,武某仍然唆使王刚偷窃外公家的财物充抵其“欠款”。 3月22日,王刚伙同武某等人,雇佣一辆机动三轮车,到其外公家行窃,王刚从院墙翻入其外公家中,将其外公家中的电视机、洗衣机、液化气灶等价值1500元物品盗走抵账。

    新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王星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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