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钱财,几名被告人组成一个“家庭”去相亲,从而骗取受害人彩礼2万余元。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肖保山等六人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08年12月27日,被告人肖保山、齐会吾、吕国奇、周九月、谢朝兰五人预谋通过骗婚骗取钱财。当日下午2点左右,五人乘坐付宗召的出租车窜至新野县施庵镇小营村韩某家,肖保山等人让已婚的周九月化名为“薛俊丽”与韩某相亲,由齐会吾扮演周九月的哥哥,吕国奇扮演周九月的表姐,肖保山、谢朝兰扮演媒人。相亲时,周九月假装同意与韩某结婚并定2008年12月29日举行婚礼,骗取韩家红包3200元。12月28日,肖保山再次窜至韩家索要彩礼2万元。后六人私分。“结婚”后,周九月晚上睡觉时不脱衣服,引起韩家怀疑,后骗局被识破。案发后,被告人肖保山、齐会吾、谢朝兰共同退出赃款1万元。
新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保山、齐会吾、吕国奇、周九月、谢朝兰、付宗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2.3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当受到惩罚。
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