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后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8月14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即将来临之际,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走进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召开专题座谈会。
会上,新野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吴军作《生态环境法典》主题宣讲,立足生态环境法典整体制度框架,紧扣法典核心内容,系统讲述了其实施的亮点、重大意义与深远影响。同时结合生态环境执法规范,详细解读了如何运用法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参会人员学习法典、遵守法典、运用法典提供了权威、精准的根本遵循。
座谈交流环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紧扣《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落实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在执法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及遇到的签字难、送达难等问题进行提问,法院干警一一进行阐释说明。
会议结束后,法院干警向与会人员发放了《人民法院报》最新刊发的《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环境资源审判需关注的五个维度》专题文章,并组织大家共同学习研读。通过集体学习,双方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典核心要义的理解。
“这次座谈真的太及时了,为我们在8月15日法典正式施行前做了一次很好的‘充电’,让我们执法人员对法典施行后证据标准、程序规范等方面的新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现场气氛热烈,各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良多。
下一步,新野县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准确把握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同时,深化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常态化联动协作,切实把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为守护碧水蓝天净土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