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后婚礼举行前,配偶死亡可否继承财产?

  发布时间:2011-06-10 09:51:54


编辑同志:

    我和我丈夫经过一段时期的交往,办理了婚姻登记,并准备在3个月后举行婚礼。然而就在我们办理登记后一个月,我丈夫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身亡。在分割我丈夫的遗产时,他的家人不承认我有继承权,说这些财产都是我丈夫个人的,我们俩还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所以我不能继承他的遗产。请问我是否有继承权?

                                        读者:张红

张红:

    本案中,您享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的确立实行登记制度。也就是,婚姻关系的确立并不以有没有举行仪式为前提,而是以有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办理结婚证为前提。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举办结婚仪式,也确立了夫妻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本案中你有权继承你丈夫的遗产。

责任编辑:王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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