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立审执破访”确立为检视政绩观的“五维坐标”,构建“以人民为中心、以实质解纷为靶心、以全链条闭环为抓手”的工作体系。通过破除“各自为战、程序空转”的积弊,推动矛盾纠纷在最先介入环节实现定分止争,以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一、立案端:前端疏导,筑牢实质解纷第一道防线
一是深化先行调解,推动矛盾源头化解。严格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在立案环节全面推行“要素式示范文本+调解优势释明”机制。立案人员对纠纷性质、解纷成本及诉讼风险进行专业释明,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争议。对系列性、关联性案件,依法合并审理,避免“分案处理”导致的程序冗余与裁判冲突。2026年以来,调解员先行调解案件328件,大量矛盾纠纷止于未诉。
二是强化保全与调解衔接,锁定纠纷解决预期。对涉企及涉民生案件,在立案阶段即依职权提示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保全费用。通过“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有效提升调解协议的自动履行率。同期,全院电子送达成功率达96%,网上开庭率达72%,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以数字化改革成果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二、审判端:中端提质,夯实定分止争核心基石
一是推进专业化审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组建买卖合同、建设工程、金融借款等六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全面推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通过“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买卖合同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5天,上诉率降至0.53%;涉企合同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17天,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二是强化裁判文书可执行性,做实判后答疑。要求在裁判文书中对权利义务主体、给付内容及履行期限进行精确表述,为后续执行工作奠定基础。制定《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将释法说理延伸至宣判之后。审判管理部门将“判后答疑落实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负面清单,对上诉、申诉案件倒查法官的释明义务履行情况。2026年,全院一审判决服判息诉率升至94.39%,调解率达39.48%。
三、执行端:末端兑现,打通权益实现“最后一公里”
一是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在涉企案件执行中,严禁超标的查封,灵活适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2026年,全院共执结涉企法人案件439件,执行到位金额3750.4万元。通过推行《执行通知书》《执行和解建议书》《失信警示函》“两书一函”机制,涉企案件执行平均用时较2022年缩短近一半。
二是建立判后督促履行机制,减少“程序空转”。在审判阶段增设“履行催告”环节,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同步告知自动履行的正面导向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相结合,推动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变,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
四、破产端:疏浚畅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深化“执破融合”改革,实现程序高效衔接。建立“拟执转破案件库”,在执行程序中提前识别破产原因。成立“执破融合”工作专班,将执行的强制性、高效率与破产的公平性、拯救功能有机融合。对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及时进行破产重整;对不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快速进行破产清算,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是强化府院联动,提升资产处置效能。联合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开辟涉企资产处置绿色通道。通过府院联动解决职工安置、税费减免等难点问题,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
五、信访端:反向审视,构建闭环管理监督体系
一是落实“有信必复”,压实包案化解责任。严格执行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对每一件信访事项建立台账、定人定责、限期办结。对发回重审、改判及信访等重点案件,实行“一案一剖析”。2026年以来,共评查各类案件106件,发改率0.525%,一审服判息诉率稳步提升至94.4%。
二是建立信访倒查机制,做实“如我在访”。对信访中反映的“程序空转”“释明不到位”等问题,逆向追溯承办法官及院庭长的监管责任,将信访这面“反光镜”转化为提升审判质效的“校正仪”。常态化开展院领导接访下访,厚植“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推动从“程序终结”向“事心双解”转变。
“立审执破访,一环脱节,全盘皆输。”只有将正确政绩观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各方面,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程序空转”“案结事未了”。下一步,新野县法院将继续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持续深化“立审执破访”闭环管理,以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