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模范 暴力抗法入牢狱

  发布时间:2009-07-07 10:30:50


    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件。暴力抗法的被告人肖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肖群系新野县五星镇判官庄村人。2006后12月19日上午,新野县人民政府组织公安局、安监局、五星镇政府等部门前往五星镇台庄村,判官庄村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作坊。被告人肖群明知公安干警在执行公务,却伙同他人一起对公安干警李某、王某等实施殴打,造成被害人李某左眼轻伤、颈部轻微伤。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群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辩护人认为,肖群系偶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曾被评为见义勇为模范,一贯表现良好,无前科的意见成立。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王星韬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