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促和消积怨 案结事了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6-09-16 16:30:29


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切实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

申请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屈某某因化肥买卖事宜产生经济纠纷,屈某某拖欠李某某化肥款本息合计约23万元,迟迟未予结清,李某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新野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先全面梳理案件卷宗,充分掌握双方诉求。考虑到案件僵持较久、双方隔阂不断加深,对立情绪严重,为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彻底化解当事人心结,承办法官开启柔性调解模式。一方面,面对申请人长期维要无果的焦急与委屈,承办法官耐心安抚情绪,详细告知执行流程,全力保障其合法债权;另一方面,针对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困境,承办法官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其正视法律义务。同时,立足双方实际,居中协调,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

经过多次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双方重新约定还款金额,达成和解协议:屈某某一次性向李某某支付18万元,结清全部涉案款项,李某某自愿放弃剩余款项权益。这场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法理有尺度,司法有温度。新野县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摒弃“机械办案”思维,以调解促和解、以温情化矛盾。下一步,新野县法院将持续深耕执行工作质效,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和温度,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兑现司法承诺、守护民生安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责任编辑:刘柯君    

文章出处:新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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