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违约金的行为是否正确?
作者:宋豫 胡培光 发布时间:2011-06-24 08:07:50
编辑部:
我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如员工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现在,我公司按合同约定将各员工的违约金从其工资中扣除,但他认为不该支付违约金。请问,我们是否有权从其工资中扣除违约金?
读者:李相军
李相军读者: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该合同既然是你们双方自愿签订的,那么就应该遵守。该名职工未到劳动期限的情况下擅自离职,你公司有权向其收取违约金。
责任编辑:王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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