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哥患上精神分裂症,司法鉴定结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嫂子得知后,带着家里的现金和存折回了娘家,对患病的哥哥不予理睬。哥哥再度受刺激病情加重,整日由我年迈的父母照顾。
请问:我哥嫂二人的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读者:王胜中
王胜中读者:
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你兄嫂二人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是离婚诉讼的对方当事人,故其不能再做法定代理人。离婚诉讼时你哥的父母、你哥的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可以担任他的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