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巡回审判新举措,成立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下设刑事、民事、行政、宣传督导组,全面掌握巡回办案的动态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归纳、通报总结。建立固定的巡回审判点。
新野县人民法院在6个基层人民法庭的基础上,又在县工业园区、巡警大队、计生委等单位和辖区偏远村组设立了10个巡回办案点,坚持“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员”的“三固定”工作机制,确保“零距离”方便群众诉讼。设置简便的审判程序。对所有巡回审理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程序上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即立即审即结、送达上尽可能采用快捷方法,处理上尽可能适用调解方式;能现场诉前调解的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倡导灵活的审理方式。对巡回审理的案件,采取“驻点式巡回”与“流动式巡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预约上门开庭”服务,针对当事人和案件的特殊情况,由当事人“预约”,审判人员核准后,到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开庭。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以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多选择居民院落、社区办公室、田间地头、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等场所“流动式巡回”审理,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完善统一的考评机制。制定了《巡回审判案件考评办法》,对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实行月通报、季评比、讲评制度,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业务庭和个人绩效管理范围,奖优罚劣,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今年以来巡回审理案件394件,把法庭开到老百姓身边;回访当事人626人次,认真做好辨法析理、思想疏导和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对涉及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65起案件,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19万余元,对特困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26.7万余元,对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特困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让弱势群体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促进了人际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