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许可我公司独占使用他们的注册商标。在合同履行期间,我们发现,市面上出现大量假冒该注册商标的产品,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读者:齐军
齐军读者: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上述规定,乙公司可以许可你公司独占使用他们的注册商标。在本案中,乙公司为商标专有权人,你公司为商标的独占使用人,你们均具有排除他人损害的权利。因此,你公司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