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女儿很喜欢唱歌,也得了很多歌唱比赛的奖。上个月她准备去参加一个比赛的时候.被一辆的士撞了。司机赔了些医药费。我们可以找他索赔比赛参赛费吗?
读者:齐飞
齐飞读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据此,参赛费不应属于赔偿范围,你们要求赔偿该项费用没有充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