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效果和执行力度。7月28日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们冒着39度的高温远赴千里之外的广东佛山市将拖欠货款5年之久的老赖堵住,并做通其思想工作,平息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械斗,使其自觉履行了还款义务,为企业追回欠款32万元,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新野县纺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执行人王娟,个体工商户,住广东省普宁市下架山镇。2006年7月份,被申请执行人从河南省新野县纺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拉走一批棉纱,下欠32万元的货款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执行人一直躲避债务不还。新野法院在反规避执行活动中,采取悬赏、跟踪被执行人等一切有效手段对老赖进行震慑。2011年7月27日下午,河南省新野县纺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长驻广州的业务员在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一宾馆住宿时,偶然发现被执行人王娟的行踪,情况紧急,申请执行人遂于新野县法院执行局联系请求前来执行,执行局局长柏延波对此案非常重视,立即成立执行专案小组,研究执行方案,并紧急赶往广东,当赶到该宾馆时,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双方各十几人手拿锐器正在对峙,形势一触即发,如不及时制止,就有可能发生血案。经执行法官长达6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才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商讨如何解决此案。在了解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后,执行法官们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了几套方案并分别作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自觉达成和解协议,使拖欠5年之久的货款一朝执结。
此案的快速执结,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还为企业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受到了党委、政府及企业员工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