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和妻子都30岁了,去年结婚,今年我妻子怀孕,我去办生育证时,计生办要我缴160元和200元的罚款,工作人员说我妻子没有按时孕检。我缴完钱后,计生办也不给出具任何罚款手续。请问,该计生办这样做合法吗?
读者:魏超
魏超读者:
计生办不出具手续是错误的行为。计生办因为你妻子没有按时孕检,罚款200元,这属于行政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计生办收取你200元罚款,应该给你出具罚款收据,否则你可以拒绝缴纳,你可以要求计生办给你出具收据或者退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