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1-08-04 08:31:50


编辑同志:

    2009年我在南阳市区买了一套新房,2010年交房验收通过没发现质量问题,年底我们搬进新房居住。今年3月份发现房子出现裂缝,而且缝隙越来越大,我多次找物业、开发商都没有结果。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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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读者:

    商品房质量问题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是少数开发商及建设施工单位为追求利润,层层转包,偷工减料造成的。如果你与开发商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选择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该房屋进行质量检测,获得检测报告,这也是为下一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准备必要的证据。如果检测结果表明该房屋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你完全可以依据双方合同约定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退房。《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检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检测结果显示该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或合同虽未约定,但在有关法规规定的保修期内的,开发商应负责维修,并应承担维修该房屋给你带来的损失,包括在外租房费用,有关的装修损失等必要的合理费用。

责任编辑:王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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