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创新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凸显效果

  发布时间:2011-08-24 08:43:23


    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切实转变干警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活动。扑下身子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几类案件,认真走访当事人、邻居及村组干部,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目前,该院召开群众代表大会18场次,召开村组干部会议186场次,悬挂、张贴公示牌1200余张,发放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明白卡12000余份;举办普法讲座、提供法律咨询183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次。巡回审判案613件,巡回审判率达56.6%;走访案件当事人、邻居及村组干部2675余人。

    创新调解方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助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先后探索出法官、村民委员会调解主任及群众代表的特定关系人调解法、梯次调解法、多元联合调解法、排除不当干扰调解法等10多种调解方法,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各类易矛盾激化的案件,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优势,帮助辖区乡镇街道化解纠纷,取得了较好的调解效果。

    倡导利益平衡理念,切实做到公正司法。通过分析往年的上访案件,认为有些当事人不满意,是因为法院没有平衡好当事人的利益,将责任全部推给了一方当事人,导致当事人认为法院判案一边倒。对此,该庭提出了“平等保护、利益平衡”理念,要求划分责任时不能一边砍,要尽可能按二八或三七划分责任,平衡当事人的利益。这样当事人就不会认为承办法官在陷害或偏袒一方当事人,减少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误解。今年所巡回审理的613件案件无一矛盾激化,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创新送达方法,提高审判效率。在实践中意识到,一个案件分到承办人手中后,要么原告认为办案是法院的事而不理不睬,出门办事或打工,要么被告躲着不见,当事人难找成为诉讼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为此,该庭创新使用连续性审判方式,即在第一次接触到当事人时,要求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及联系方法,并给当事人连续发两个传票,一个是庭前调解传票,一个是开庭传票;开庭之后,再次给当事人送达传票,通知其在规定时间领取判决或再次调解,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今年以来,新野法院巡回审理的涉及赡养、相邻关系、劳动纠纷、农民工工资等案件126件,全部予以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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