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申请人应为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职工的供养亲属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申请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应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种:
一、申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申请人如果为工亡职工配偶,则男应年满60周岁、女应年满55周岁。
三、申请人如果为工亡职工子女,则应未满18周岁。
四、申请人如果为工亡职工父母,则男应年满60周岁、女应年满55周岁。
五、申请人如果为工亡职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则在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的条件下,男应年满60周岁,女应年满55周岁。
六、申请人如果为工亡职工孙子女、外孙子女,则在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下,应未满18周岁。
七、申请人如果为工亡职工兄弟姐妹,则在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下,应未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