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叔叔……!谢谢法官叔叔…….!我今后一定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一辈子也忘不了你们对我的实心帮助和教育!这是少年犯小刘哭着在庭审中说的这番心里话。9月5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一少年盗窃案,邀请小刘的父亲、所在基层村组织、律师共同对被告人帮助挽救,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少年犯小刘出生在一个智障家庭,父亲聋、母亲哑,一岁时母亲去世。七岁时跟着玩把戏的到处乞讨流浪,十岁时,回到家乡上学,因家中条件很差,上到初中一年级时便辍学在新野县城打工,2011年六月中旬的一天夜里,小刘在新野县城新新人类网吧上网时,趁上网的张某熟睡之际,盗走其身上华为手机一部及现金100元,经鉴定,被盗华为手机价值965元。
新野县法院秉承对少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在多方做未成年犯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对其犯罪原因进行调查,并建立法官、基层村组织、律师共同帮教机制。经法官与少年犯所在的基层村组织协调、联系,帮其联系到一建筑工地,使其安心打工,有利于改造,预防重新犯罪,使其能更好地融入到社会的打家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