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庭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09-14 08:07:11


    新野县法院以“司法调解和谐理念”为目标,不断完善诉讼调解机制,为解决民事纠纷全面提速打下良好的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新野县人民法院专门成立庭前调解组。选拔三位社会阅历及审判经验丰富、善于说服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调解组成员。在立案时首先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较小的案件分配到庭前调解组,首先进行调解,以促成当事人在合法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定纷止争。确实无法达成调解的,再及时转入审理程序。

    自今年新野法院推行庭前调解制度以来,进入调解组的352件案件,有349件在庭前达成调解或撤诉,所调解的案件无一返回、无一上访,并自觉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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