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冒雨前往百里之外的邓州市腰店乡回访少年犯王良(化名),使其感受到法院温馨的帮教,早日融入到社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王良,现年17岁,因家境贫寒,初中未读完便辍学在新野县城打工。因一念之差盗窃他人财物,被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6个月。
新野县法院将“教育、感化、挽救、帮教”的人文关怀贯彻到庭前、庭审、庭后等审判的各个环节中去。庭审后,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与王良所在的村组干部协调,给王良在邓州市联系到一建筑工地,使其安心打工,有利于改造,预防重新犯罪,使其能更好、更快的融入到社会的大家庭中。法官们回访王良现在所在的建筑工地,都反映其表现良好,月工资1800元,同时管吃管住,心里很满意。他再三表态,一定要好好打工,认真吸取教训,不辜负法官叔叔们对自己的帮助和教育,以实际行动来回报他们对自己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