搓麻帮起牌 惹祸 持刀砍伤人 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11 09:32:31


    10月8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杨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杨林,新野县城关镇人。2010年10月27日23时许,被告人杨林伙同李松(已判刑)在新野县医院军民渠桥东头武良家打麻将,打牌过程中,因杨林帮别人起牌,引起同桌打牌的徐永泰不满,双方发生口角引起厮打。随后,被害人徐靖见其父徐永泰被打,就上去与李松互殴。双方被劝开后,被告人杨林伙同李松等人一起追撵徐靖,持刀将徐靖身上多处砍伤。经鉴定,徐靖的伤情为重伤。2011年1月25日,被告人杨林亲属与被害人徐靖达成民事赔偿谅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0000元。2011年,7月20 日,被告人杨林到公安机关投案。

    新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林伙同他人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杨林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林犯罪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可酌情考虑。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郑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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