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对弱势群体案件调解实现“四无”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10-12 08:11:46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劳动报酬、拖欠农民工工资、赡养、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的调解和谐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促成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庭前调解结案369件,占调解结案89%平均结案时间为7天,自动履行率达1O0%,实现了调解无缠诉、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诉的“四无”目标,促进了社会和谐。

    新野法院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通过谈心的方式,用真诚的话语疏导和感化当事人,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思想隔和矛盾积怨,促使当事人自觉自愿达成调解。对积怨较深的当事人,还邀请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及街道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领导协助调解,共同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帮助找其因疏远的亲情,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共促社会家庭和谐。

责任编辑:郑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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